各客户单位: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安排和规划,2015年度公司执照年检将全面更换为年报公示制度,根据最新通知精神,各单位均需先行在工商信用公示网上进行联络员备案,备案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网上年报工作。因今年是制度改革后的第一年,各单位都需要先填报2013年年报后,才能进行2014年年报公示工作,期限为本年度6月30日前。因我司客户单位较多,所有年报工作量较大,请各客户单位尽快提供联络员备案所需资料: 1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、公司备案联络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(最好由公司法人担任联络员) 3、公司2013年、2014年期间各股东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执股比例及认缴和实缴时间。 4、公司公章。 请各客户单位准备好这些资料并提供给我司服务人员,由我司代为办理备案相关事宜。由我司在网上提交备案联系登记后提交各对应工商局,工商局审核后会向联络员的手机发送备案登记密码,请各客户单位接收到密码后及时知 我司用于登记年报工作。 请各单位引起重视,以免给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,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司联系。 | |||
成都慧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2015.03.16 |